小书屋 > 玄幻小说 > 快穿101次:男神,帅炸天! > 第2413章 怜我怜卿(68)
    正当作为护卫的龙莎准备拔出刀时,洛朝花制止了她。

    “龙莎,我好像出了点汗,要去补下妆,所以快跟我过来!”

    “诶,陛下?抓住我的手是怎么了?难道说是……断的百合……之恋?

    啊、哇哇哇哇!太突然了,我已经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就这样,一群人如同台风一般离开了。

    接着,十五分钟后,只带着龙莎一人的洛朝花回到了教室。

    “让你久等了呐!”

    很明显,洛朝花比刚才更加认真地化过妆了,女王礼服也换成了更加华丽的样式。

    “南倾烬,你应该有很多话想说吧,先换个地方,还有……明怜也过来。”

    不等南倾烬他们回答,洛朝花就走了出去,也没有看今朝的脸。

    今朝呆然地向南倾烬问道“呐,南倾烬,为什么你会认识女王陛下?”

    “洛朝花是我小学时候的同班同学。”

    然后,南倾烬继续说“也是我的初……恋……”

    “贵安。我是血族帝都第一百零七代陛下,全名是洛……艾丽莎、桑德拉、弗洛莲娜、希路薇娅……朝花。

    虽然正确的写法应该是燥猾,但是这个真名太没品位了,所以还是叫我洛朝花吧,放轻松点。”

    就算对方说是放轻松,但在这种堆满了用自己一生的收入,都无法买到的奢侈品的房间里,怎么也轻松不下来。

    在那之后,南倾烬和今朝被一辆会让人发出“这种东西到底是哪买的啊?”这种疑问的豪华轿车带到了城里。

    说是城,毫不为过。

    位于旧秋城西面的山上,耸立着一座偌大的西洋风城堡。

    “啊啊,这座城堡是以个人住宅的名义,在三年前建成的。毕竟,帝都才存在半年,是不可能造出这种东西的呐。

    之前……电视台还经常报道这里,所以那时还真是有些不好办呢,不过嘛,总之是顺利瞒过去了。

    顺带一说,这座城堡还带有值得信赖的耐震设计哦,只要不是被哥斯拉踩下去的话,是不会倒掉的。”

    南倾烬无心装载那些废话,只感慨“没想到……洛朝花居然变成了血族女王。”

    “真是好久不见了,大概有七年了吧。那时正好是刚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呢,独立行动开始以爸爸为中心而展开。

    也因此,而四处被人追捕,所以我就突然转校了。在那之后,把血族们逐渐聚集到秋城周边。

    终于,在今年四月噼里啪啦地成就了帝都,虽然很可惜的是,父王在两年前就不知道被什么人暗杀了呐。”

    用轻松的语气说出来的内容,却实在是太没有真实感了,这令南倾烬产生了一种自己正在做梦的错觉。

    虽然,他也走过了一段奇怪的人生,但是等级差太多了。

    “不过,看这个样子,你是在不知道我是女王的情况下,而来到了这个地方呐,原来……并不是为了来见我呢”

    洛朝花稍微有些不高兴地叹了口气,“难道你就没有在哪听到我的名字吗?听到洛这个姓氏的话,应该就会知道是我了吧?”

    “课本和电视上,都只是用了女王陛下,这个称呼!”

    洛朝花耸耸肩,摊手道“唉,南倾烬从以前开始就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

    会来到帝都,大概也是因为……你不知道秋城已经变成了帝都之类的,这种荒唐的原因吧?”